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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04-24 作者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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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区绿化委员会,宿迁经济开发区建设局、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园林环卫局,市各有关单位:
 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群众植绿爱绿护绿意识,充分彰显宿迁市独特的人文景观、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,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热情,弘扬宿迁精神,建设和谐美好的新宿迁,决定开展宿迁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。市树市花的确定,对于推动我市生态宿迁建设、优化人居环境、促进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  一、评选标准
  1、历史悠久:指该树种、花卉在我市的栽培历史悠久,渊源深远。
  2、适应本地:指该树种、花卉的生物学特性符合宿迁地区自然环境、气候特点的要求,即土生土长的程度和适应性。其乡土性愈好,适应性愈强,就愈容易推广。
  3、分布广泛:指该树种、花卉在我市的分布范围广泛、栽植数量多,并且用途广泛。
  4、内涵丰富:指该树种、花卉有较丰富的文化内涵,能体现宿迁文化魅力、人文积淀和精神风貌。
  5、公众认同:指该树种、花卉知名度高,影响力大,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,具有较高的社会、生态和经济效益。
  二、推荐办法
  1、将市树市花评选标准在《宿迁日报》、《宿迁晚报》、网上宿迁、宿迁林业园林网等媒体上公布,刊登选票(选票格式见附件,可下载复印),采用填报选票的方式征求评选意见。请各县区广泛组织群众,积极参与投票评选。参与者可按自己的意愿填写,并剪下选票寄送至: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703室,宿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收(邮编:223800)。截至日期:2008年5月31日。
  2、由市绿委办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选,形成专业部门的评选意见。
  3、将以上两种评选结果汇总形成综合评选意见,报市政府审定,提请市人大审议确定。
  三、组织抽奖
  参与推荐且所推荐的树种、花卉入选者可参加抽奖。具体抽奖办法将另行公布。
 
附件:宿迁市市树市花评选推荐表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       宿迁市绿化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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