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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‘品味(位)宿迁’餐饮文明建设推进月活动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07-24 作者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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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‘品味()宿迁’餐饮文明

建设推进月活动”的通知

 

为推动宿迁餐饮文明建设,提升宿迁餐饮服务业的品位和 形象,彰显宿迁文化底蕴,经研究,决定于八月份开展“品味(位)宿迁”餐饮文明建设推进月活动。

一、承办单位

市委办、市接待办、文明办、旅游局、监察局、卫生局、城管局、宿迁广电总台、宿迁日报社、网上宿迁

二、 指导思想

通过组织系列活动,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宿迁餐饮文明建设,激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创造特色,改进服务,争先创优,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,形成独具宿迁特色的文明、健康的餐饮文化。

三、 活动内容

(一)特色餐饮展示活动

在《宿迁日报》和宿迁电视台分别开辟“品味(位)宿迁”专栏、专题节目,展示具有地方特色的宿迁名点名吃、风格独特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其特色服务。

全市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(包括宾馆、酒店、咖啡馆等) 均可报名参加此项活动。报名时需同时上报参展的菜肴名称、图片及说明,或者本单位服务特色说明。

报名截止时间:810日。

负责单位:市接待办、市旅游局、宿迁日报社、宿迁广电总台

(二)餐饮文明大家谈活动

通过举办以餐饮文明为主题的专题讲座,开展“品味(位)宿迁”主题征文,开设“《网上宿迁 》餐饮文明论坛”等活动,普及餐饮礼仪知识及健康餐饮常识,提炼宿迁餐饮文明的内涵,发动社会各界关注、认同、参与和推进全市餐饮文明建设。

负责单位:市委办、市接待办、宿迁日报社、网上宿迁

(三)餐饮文明督查活动

结合精品城市创建活动,宣传餐饮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单位和个人,曝光餐饮不文明现象;对违反食品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,执法部门予以处罚,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。

负责单位:市文明办、监察局、旅游局、卫生局、城管局、宿迁广电总台

(四)餐饮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

总结餐饮文明建设阶段性成果,对餐饮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。

负责单位:“‘品味()宿迁’餐饮文明建设推进月活动”组委会

“‘品味( )宿迁’餐饮文明建设推进月活动”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。联系人:张以林,电话:84368885;孙娟,电话:84368678

 

市委办      市接待办

市文明办    市旅游局       

市监察局    市卫生局

市城管局    宿迁广电总台

宿迁日报社  网上宿迁

     2008年7月23日
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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